原、被告自由恋爱并同居,于2011年9月生养长女王某甲、2012年9月生养宗子王某乙、2014年7月生养次子王某丙。双方于2018年2月补办结婚登记。2020年3月因家庭琐事双方发生争执,被告离家出走,将原告电话及微信列入黑名单,并改换了原利用电话。后原告王某以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分裂,无和好可能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讯断与被告于某离婚。
诉讼中,承办法官通过被告居住地村落委会、被告父母处查找被告,并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调查,均未查到被告于某的联系办法。但承办法官并未放弃,先采取公告办法向被告投递传票等应诉材料,同时,考虑到现在互联网传播的迅速性,承办法官奉告原告能否通过在微信朋友圈、抖音发布等办法奉告被告开庭信息。
果真,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公告投递开庭前一天,被告万某主动联系法院,称其在刷抖音时看到原告发的抖音,得知原告起诉及开庭韶光事宜,但因双方抵牾大,为避免双方抵牾进一步激化,被告申请通过微信开庭。后通过微信开庭办法,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及干系问题达成一存问见,调度离婚。(文中均为化名)

供稿:六广公民法庭 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