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样的环境,你是否也以为安某的丈夫有些过分?
监控***被发到网络上,网友纷纭对安某夫妻俩口诛笔伐,还“人肉”出夫妻俩的个人信息。越日,男孩的家人闹到夫妻俩所在的单位,极大影响了夫妻俩的正常生活。 8月25日,安某不堪网友的“人肉”和言语暴力,选择服用安眠药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逝者已去,但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安年夜夫去世后,网络爆出安年夜夫的丈夫与男孩发生冲突是由于男孩在泳池对安年夜夫有肢体上的搪突,安年夜夫哀求男孩道歉反倒被吐口水。
男孩被安年夜夫的丈夫教训后,其家属乃至追到女换衣室对安年夜夫进行侮辱和殴打。更有网友爆料,男孩的舅舅是状师,为报复夫妻俩,利用人脉在网上联合“大V博主”造谣,鞭策网交情绪,终极将安年夜夫逼上去世路……
网友们再一次坐不住了,开始将矛头转向男孩及其家属。个人信息被“人肉”并发布在网上,言语辱骂、电话骚扰……男孩一家也正经历着安某生前遭受的痛楚。
事情发展到本日
我们依旧无法得知在当天拍浮池究竟发生了什么
安年夜夫被“人肉”是否为对方背后操控
我们无法草率地得出任何结论
但一条鲜活的生命因不堪网络暴力而结束
是真真正正发生了的
而且不是首例……
2013年,广东陆丰市高中女生琪琪逛服装店被疑惑偷衣服,事后店主调出店内监控,并截图配上字幕“穿花花衣服的是小偷,求人肉”,发布到互联网平台上。
随后琪琪的个人信息被挖出,乃至连琪琪学校的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一边是网友们的责怪谩骂,一边是身边同学的指指示点,仅十几岁的琪琪再也忍受不了,跳河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网上发布“求人肉”信息的店主蔡某终极也因此获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因疑惑琪琪在其经营的服装店试衣服时偷了一件衣服,竟在该店的***截图配上“穿花花衣服的是小偷”等字幕后,上传到新浪微博上,公然对她人进行侮辱,致琪琪因不堪受辱跳水自尽,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诋毁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诋毁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牵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个再小不过的的抵牾
发酵为两个家庭的悲剧
“人肉”来“人肉”去
对付大部分网友来说
只是图个热闹或一时好奇
但是对付当事人
却是切肤之痛
愿天国没有网络暴力
公众年夜众号:掌上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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