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越南莱州省警方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刚刚以《刑事诉讼法》第305条第2项规定“造孽利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对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和临时行政拘留。
3名被告人包括:
Sùng Seo Sín(男,出生于1996年,越南河江省人),他是由 Tạ Quốc Dân(谢国民,越南河内人,事发公司副经理)指示 Hà Đình Tuyên (何亭宣,越南老街人,事发公司的仓管)安排在南构水电3号隧道利用炸药的人。

Qian Ying jun(钱漂亮,男,出生于1968年,中国浙江省人),他是承包中越黎清投资培植股份公司项目、雇用建筑工人利用炸药挖掘莱州省南构水电2号和3号隧道项目的人。
Chen Zi Qiang(陈子强,男,出生于1971年,中国浙江省人),他是钱漂亮派来管理南构水电2号和3号隧道项目利用炸药的基层领导。
在逮捕上述三人之前,莱州省调查机关还逮捕了谢国民(男,出生于1965年,河内人)和何亭宣(男,出生于2000年,老街省人),因造孽利用爆炸物和造孽爆破等罪名。
此前,维成公司拿到了由保康能源公司投资的南构水电5条隧道的项目,维成公司承包施工项目并任命谢国民为副经理,直接卖力该项目的现场施工培植。
在项目施工培植过程中,谢国民常常哀求仓库管理员何亭宣造孽向工人供应爆炸材料。只管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何亭宣仍旧屈服谢国民安排议,做违法的事情。
8月9日,谢国民指示何亭宣向一群没有爆破执照的工人供应144公斤炸药和120枚***,用于挖掘南构水电项目的2号和3号隧道,导致爆炸事件发生,造成2人伤亡,个中去世亡的工人是陈某(男,今年55岁,中国人)。
然而,工伤事件发生后,谢国民安排部下工人抹去现场痕迹,并见告他们,当警方讯问时,就说陈某是被雷击身亡。与此同时,谢国民向当地警方报案称,建筑工地发生雷击事件 ,导致一名工人去世亡。
此外,谢国民还指示部下假造爆破记录,记录上的爆破职员都持有爆破执照,来应对警方调查,让案件变得更加繁芜。
关于上述案件,目前,当地警方仍在连续调查中。